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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接诊首例确诊发热病人!两人被公开庭审

作者: 发布于:2021/8/7 19:28:14 点击量:

8月6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欧某某因擅自接诊发热病人涉嫌犯妨害传染病防治犯罪案,并通过中国庭审直播网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

2021年5月8日,被告人周某某在六安市裕安区世立医院急诊科值班期间,未按国务院《关于发挥医疗机构哨点作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引导发热原因不明的患者张某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在未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擅自为其输液治疗,输液后发热症状并未缓解且更加严重,继而前往被告人欧某某的私人诊所,并接受欧某某的输液治疗。5月13日该患者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普通型)。

张某某是六安市今年5月疫情爆发的首例确诊病例,被告人周某某擅自收治张某某,导致其密切接触者36人和次密接者6人未得到及时有效控制,5月8日至13日增加密切接触者165人、次密接者322人。欧某某擅自为发热病人看诊,导致密切接触者142人和次密接者38人未得到及时有效控制,5月11日至13日增加密切接触者59人、次密接者290人。另查明,本轮新冠肺炎疫情造成六安市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者5423人,集中隔离3993人,封闭小区14个、封闭楼栋492栋、封闭单元986个,涉及人员118405人。

公诉机关认为,周某某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有传播严重危险,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欧某某在明知患者发热的情况下,未按规定上报,未要求患者进行核酸检测,违反了疫情防控及传染病防治法,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周某某、欧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考虑到该案社会影响大、造成疫情扩散的严重后果等实际情况,裕安区法院高度重视该案审理工作,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依法适时组织召开庭前会议对涉案事实、证据问题进行整理、交换,并在征求控辩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对案件采用线上方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证据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诉讼意见和辩解、辩护意见,卫健委、检察院等单位工作人员、被告人亲属及群众代表到庭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

疫情以来,该院积极推进在线立案、在线庭审、在线调解等线上诉讼活动常态化、智能化、规范化,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各项诉讼权利,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司法审判活动有序有力开展,努力筑牢疫情防控司法屏障。

来源|(肖扬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磊)

本文转自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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